2019年12月09日,东莞市茶山依源纸品厂根据《东莞市茶山依源纸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东莞市茶山依源纸品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茶山镇下朗村榄山
性 质:新建
产品产量:年生产纸箱、纸盒、刀卡70万个/年
规 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5000m2,建筑面积为5000m2,员工人数为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计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具体见表1:
1、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表1 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组成 |
主要建设内容 |
工程规模 |
|
主体工程 |
厂房 |
1层星棚厂房,建筑面积5000m2。设有分切、印刷、裱纸、粘合、打钉、包装等工序,以及仓库、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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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供水 |
市政供水 |
|
供电 |
市政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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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废气处理 |
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 |
废气经收集后引“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废水处理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 |
|
生产废水 |
项目设置零星废水暂存桶对印版清洗废水进行收集,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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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 |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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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治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废纸边角料、次品、废普通包装材料 |
|
危险废物 |
废水性油墨罐、废淀粉胶罐等废容器罐、废印版、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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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建设情况说明:项目实际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SFT1911038HJ),项目印刷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部分无组织废气经检测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生活无污水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2、主要工艺流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10月委托环球体育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茶山依源纸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29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19840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2 项目投资情况
投资 |
环评审批情况 |
实际投资情况 |
总投资 |
100万元 |
100万元 |
环保投资 |
32万元 |
32万元 |
(四)验收范围
项目实际设备数量与环评数量对照如下表:
表3 项目实际设备数量与环评审批数量对照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环评审批数量 |
实际建设数量 |
使用工序 |
1 |
分纸机 |
3.5米/3米/2.5米 |
4台 |
4台 |
切纸 |
2 |
切纸机 |
900 |
1台 |
1台 |
切纸 |
3 |
印刷机 |
2米/2.5米/3米 |
5台 |
5台 |
印刷 |
4 |
啤机 |
0.8 米/1.1米/ 1.5 米 |
7台 |
7台 |
啤切 |
5 |
打钉机 |
1.5米 |
5台 |
5台 |
打钉 |
6 |
手裱机 |
1.5米 |
3台 |
3台 |
裱纸 |
7 |
打包机 |
/ |
1台 |
1台 |
废纸边角料、次品压缩打包 |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实际建设设备,未建设备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设施实际建设数量与环评审批数量一致,无超出审批范围的设备建设,且建设过程中并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到寒溪水。
2、生产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冲洗过程中会产生洗版废水,冲洗过程仅需使用自来水即可,无需添加清洗剂或矿物油等,项目设置零星废水暂存桶对印版清洗废水进行收集,作为零星废水交由有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1、有机废气
项目印刷工序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部分无组织废气经检测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营业过程主要噪声来源为生产设备、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
项目已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纸边角料、次品、废普通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预计产生量约为5t/a,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水性油墨罐、废淀粉胶罐等废容器罐、无法再利用的废印版和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需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有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玻璃、金属、塑料等。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4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吨/年)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废水性油墨罐、废淀粉胶罐 |
其他废物 |
900-041-4
9 |
0.1 |
原料使用 |
固态 |
油墨 |
油墨 |
3个月 |
T/In |
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
区,定期交有危险
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2 |
废印版 |
其他废物 |
900-041-4
9 |
0.01 |
印刷机 |
固态 |
油墨 |
油墨 |
3个月 |
T/In |
|
3 |
废活性炭 |
其他废物 |
900-041-4
9 |
0.035 |
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 |
固态 |
总VOCs |
总VOCs |
3个月 |
T/In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到寒溪水。
2.废气
项目印刷工序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部分无组织废气经检测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营业过程主要噪声来源为生产设备、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
项目已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纸边角料、次品、废普通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预计产生量约为5t/a,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水性油墨罐、废淀粉胶罐等废容器罐、无法再利用的废印版和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需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本项目固体废物验收交由环保主管部门验收。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厂区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选址基本合理。项目选用的生产工艺、设备较先进,资源配套完善,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已经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予以落实、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成员于2019年12月02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提出如下验收结论:鉴于项目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SFT1911038HJ),项目印刷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总VOCs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部分无组织废气经检测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生活无污水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固废及危废均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理设施,且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故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搞好项目内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企业应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清洁生产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清洁生产;项目产生的固废不得乱丢乱弃,应安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水管网、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等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运行;环保设施建成运行前不得进行试生产;必须由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